卑詩省的支撐工程(shoring)及基礎託換工程(underpinning)地役權,賦予發展商在鄰近物業的土壤及地基之內、之上或之下實體安裝結構支撐元件的權利。此類協議帶來吊機擺動(crane swing)地役權所沒有的永久性或長期結構後果,卑詩省業主或分層物業法團在簽署前,須先取得獨立工程評估,並取得明顯更強的法律保障。
支撐工程及基礎託換工程的結構風險,與吊機空域使用的風險有根本上的不同。
何謂卑詩省的支撐工程地役權?
卑詩省的支撐工程地役權,是一項協議,賦予發展商在鄰近物業的土壤及地基之內或之上安裝臨時橫向支撐結構的權利,以防止發展商的挖掘工程令鄰近土地失穩或塌陷。支撐工程元件會實體穿入或依靠鄰近物業,並於永久結構建成後移除。
支撐工程元件屬臨時系統,意味發展商打算在永久地庫結構提供原由支撐工程所承受的橫向支撐後,將其移除。然而,在實際操作上,移除並非總是簡單直接——本文在建築完工後段落中會就此作專門討論。
何謂卑詩省的基礎託換工程協議?其與支撐工程有何不同?
卑詩省的基礎託換工程協議,授權發展商從下方延伸或加固鄰近物業的地基,永久改動其地基系統,以容許發展商的挖掘工程能在較原有地基所能容許更深的深度安全進行。與支撐工程不同,基礎託換工程通常屬永久性質。
基礎託換工程的永久性質,帶來業主須在協議中處理的長期影響。業主須考慮永久性基礎託換元件將如何影響物業日後的翻新、拆卸或重建,並須就基礎託換設計的長期結構兼容性,向發展商爭取聲明及保證。
基礎託換工程通常須以已註冊的地役權而非未經註冊的許可(licence)方式進行,因為地基的永久改動會構成一項土地權益,日後買家於購買時需要知悉此事。許可與地役權在建築通道協議上的區別,於ATAC LAW有關卑詩省施工許可協議(Licence to Construct)程序的指南中有詳細說明。
大溫哥華地區的發展商會使用哪些類型的支撐工程?何種情況會觸發通道要求?
當挖掘深度超過場地土壤條件的穩定坡角、場地幾何形狀不容許露天開挖,或鄰近既有結構的距離要求挖掘工程須自始獲垂直支撐時,大溫哥華地區的發展商便會使用支撐工程系統。具體的支撐工程系統決定所需向鄰近物業取得的通道範圍。
護樁牆(soldier pile walls)是溫哥華混合土壤條件下最常見的支撐工程系統。
板樁牆(sheet pile walls)需要打樁設備所產生的震動,該震動會透過土壤傳導至鄰近地基。卑詩省建築規範就鄰近既有結構的挖掘支撐訂立最低要求,但符合建築規範並不代表發展商可免除因支撐工程操作對鄰近業主造成損害的責任。
發展商在接洽鄰近業主商討通道協議之前,會先取得市政府對支撐工程設計的許可審批。支撐工程系統的建築許可證是就發展商物業上的工程發給發展商本人的。該許可證並不授權在鄰近物業上進行任何實體工程,而在許可證發出後才收到支撐工程通道要求的業主,與在許可證階段之前被接洽的業主,享有相同的法律權利。
為何卑詩省業主在簽署支撐工程地役權前,須先聘請獨立工程師?
卑詩省業主在簽署任何通道協議之前,須先由獨立結構工程師審閱擬議的支撐工程或基礎託換工程設計,因為業主的工程師會評估對既有結構的風險、確立施工前的基準狀況,並訂明協議須向發展商要求的監測要求及復原標準。
由業主聘請的獨立工程師,會從承受影響一方的結構角度審閱擬議設計:包括對既有地基的荷載傳遞影響、潛在沉降、安裝及移除期間的震動影響,以及工程程序與既有建築物結構表現的先後次序關係。
卑詩省工程師及地球科學家協會(Engineers and Geoscientists BC)是規管在卑詩省執業的結構工程師的專業監管機構,要求為業主提供服務的結構工程師須持有專業責任保險,並遵守該協會的執業標準。業主的協議應要求發展商聘請具備溫哥華土壤經驗的岩土工程師,並另行要求業主的獨立工程師在任何支撐工程或基礎託換工程開始前給予批准。
施工前的結構評估還有第二個作用:確立工程開始前物業的已核實狀況。施工前狀況勘察須以照片及書面紀錄,記錄所有現存裂縫、沉降及結構狀況。
卑詩省的支撐工程或基礎託換工程地役權必須包含哪些法律保障?
卑詩省的支撐工程或基礎託換工程地役權,必須包含施工前狀況勘察義務、結構監測計劃、具體的復原標準、施工後檢驗權利、附有明確時限的損害修復義務,以及保留款或擔保條款,以確保發展商的復原義務在項目完成前均獲得資金保障。
施工前狀況勘察,須由雙方共同聘請的合資格建築物狀況評估員完成,或由業主的獨立評估員完成並在工程開始前向發展商提供結果。勘察範圍應涵蓋擬議工程影響範圍內的所有室內外裝修、結構元件、排水系統及機電服務。
支撐工程安裝及挖掘期間的監測計劃,通常包括安裝於鄰近建築物的沉降監測點、量度土壤移動的傾斜儀,以及在打樁或鑽挖期間記錄最大質點速度的震動感應器。支撐工程地役權協議必須訂明可接受的監測門檻及觸發水平,一旦讀數超出訂明限值,即要求發展商停工並重新評估。在簽署支撐工程或基礎託換工程通道協議之前,請聯絡ATAC LAW審閱擬議的監測規格。
復原義務的財務擔保是許多業主未能爭取的關鍵保障。
支撐工程地役權的補償計算方式,與吊機擺動地役權有何不同?
就相同項目期間而言,卑詩省的支撐工程及基礎託換工程補償高於吊機擺動補償,原因是對物業的實體影響、對既有建築物的結構風險,以及該工程的長期後果均遠為重大。附有永久結構改動的基礎託換工程協議,其補償更高,反映該物業所承受的永久性負擔。
吊機擺動地役權補償反映的是空域的臨時使用,對物業或其地基並無實體影響。支撐工程補償反映的是土壤的臨時實體穿入、潛在震動損害、所需的工程審閱、監測成本,以及沉降或裂縫的風險。基礎託換工程補償則反映以上所有項目,加上地基系統的永久改動,以及對物業日後發展彈性的影響。
支撐工程及基礎託換工程協議的補償,通常涵蓋:通道權本身的基本費用、業主獨立工程師費用的償還、獨立法律費用的償還、施工前狀況勘察費用的償還,以及就施工期間對物業造成的干擾及風險而額外支付的款項。所有建築地役權類型的補償基準及協商框架,於ATAC LAW有關卑詩省吊機擺動及建築地役權補償的詳細指南中有所涵蓋。
卑詩省的支撐工程元件在建築完工後會如何處理?
發展商的永久結構完成、且支撐工程系統不再具結構需要後,發展商須按通道協議承擔義務,將所有臨時支撐工程元件從鄰近物業移除。實際上,全面移除並非總是可行,協議必須處理無法在不損害永久結構的情況下移除的元件應如何處理。
支撐工程地役權協議必須訂明:各類支撐工程元件的移除義務、拆除方法及拆除期間的任何震動限制、拆除後的檢驗及簽收程序、因拆除所造成任何地面擾動的復原標準,以及就永久遺留在鄰近物業土壤中的支撐工程元件應適用何種費用或地役權。遺留於地下、卻未有已註冊土地權益予以記錄的廢棄支撐工程元件,會造成產權上的模糊,影響日後的拆卸及重建。已註冊的地役權或契諾(covenant)記錄廢棄元件的位置及性質,可保障雙方權益,並向物業日後買家提供清晰披露。
常見問題
我在簽署支撐工程地役權協議前,是否需要聘請工程師?
是的。由業主聘請的獨立結構工程師,會從既有結構的角度審閱擬議支撐工程設計,找出發展商工程師未必須評估的風險,訂明監測要求,並確立施工前的基準狀況。若在沒有獨立工程審閱的情況下簽署支撐工程地役權,業主一旦在施工期間出現沉降或裂縫,將缺乏已記錄的基準以支持損害索償。
基礎託換工程在卑詩省是否屬永久性質?
大溫哥華地區所使用的大多數基礎託換方法,均會對鄰近物業的地基造成永久性結構改動。基礎託換工程協議應以地役權形式於土地產權登記處(Land Title Office)註冊,向日後買家披露該永久負擔。基礎託換工程的補償高於臨時性支撐工程,因為永久改動會影響物業的長期結構特性及發展彈性。
何謂繫桿(tieback)?它是否會永久留在我的物業內?
繫桿是一種高強度土壤錨桿,由支撐工程牆面水平鑽入,穿越挖掘邊界,進入鄰近物業的下層土壤。繫桿的作用是將支撐工程牆所承受的橫向荷載,傳遞至挖掘範圍以外的穩定地層。施工完成後,繫桿會被卸力並截斷,但錨桿主體通常仍留在土壤之中。支撐工程地役權協議必須處理廢棄繫桿是否需要已註冊的土地權益,以及其永久存在應適用何種補償。
在我卑詩省的物業附近進行支撐工程安裝時,須符合哪些監測要求?
既有結構附近支撐工程及基礎託換工程的標準監測計劃包括:安裝於鄰近建築物、以固定間隔量度垂直移動的沉降監測點;量度側向土壤移動的傾斜儀;以及在打樁或鑽挖期間記錄最大質點速度的震動感應器。通道協議應訂明發展商須停工並提交報告後方可繼續工程的監測門檻,並應要求發展商即時或以固定間隔與業主分享監測數據。
相較吊機擺動地役權,支撐工程應獲得多高的補償?
支撐工程及基礎託換工程補償高於吊機擺動補償,因為其實體影響、結構風險,以及工程及法律成本均遠為重大。獨立評估連同法律審閱,是就特定支撐工程或基礎託換工程要求確立可靠補償金額最可靠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