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预售合同后又有顾虑?了解 REDMA 赋予的解除或终止公寓预售合同的权利
在BC省,许多人购买尚未建成的开发项目中的住宅单位。这类单位称为预售住宅单位,包括公寓和联排别墅。
通常,买家与开发商签订购买协议后,需要支付定金并等待项目建成。根据《房地产开发营销法》(Real Estate Development Marketing Act,"REDMA"),开发商必须向住宅单位买家提供披露声明等特定文件,并须遵守许多其他要求。REDMA 是一部消费者保护法,因此希望在BC省推销其产品的开发商必须严格遵守。
开发商未遵守 REDMA 的某些要求的,买家可能依法有权退出或终止购买协议并取回定金。BC省的法院判决,例如 Mazarei v. Icon Omega Developments Ltd., 2012 BCSC 673,认为在BC省推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商有责任严格遵守 REDMA,否则须承担不合规的后果。
买家面临艰难抉择时(无论是因为项目严重延误,还是因为其他生活状况需要取回定金),可能有以下选择:
选择一:买家的撤销权
开发商未提供披露声明的,买家可能有权撤销购买协议并取回定金。正确行使该权利,即可终止预售合同。
选择二:买家不继续履行购买协议的权利
开发商未遵守 REDMA 的某些要求的,例如在建筑许可证签发前收取超过购买价10%的定金,买家可能有权解除或终止购买协议并取回定金。
选择三:买家的普通法权利
即使开发项目受 REDMA 管辖,与开发商签订预售购买协议的买家仍可行使普通法上的合同权利。例如,购买协议并未允许开发商大幅改变单位面积,但建成的单位与约定明显不同,开发商便可能已根本违反购买协议,买家有权解除协议并获退还定金。
选择四:转让
视购买协议的条款而定,买家可能有权将公寓预售协议及其义务转让给他人。这通常需要向开发商支付费用,但开发商也有可能免除该费用。
总结
视具体情况而定,买家可能还享有其他法律权利。请联系本所团队,就公寓预售协议与开发商的谈判获取可靠的意见和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