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业责任
ATAC LAW 在专业责任争议中将工程经验与诉讼经验相结合。本所团队既有身为专业工程师的律师,也有处理过建筑技术与设计问题的资深诉讼律师。我们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各地代理工程师、工程公司、业主、开发商、分契物业法团(strata corporation)及保险公司。我们为涉及设计、现场审查及专业意见的索赔进行抗辩,并就建筑缺陷、财产损害及相关经济损失提起索赔。
工程责任索赔与争议
ATAC LAW 在涉及结构、岩土、机械及电气工程,以及现场审查和保证函(letters of assurance)的索赔中,为工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抗辩。
本所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审阅工程师的委聘条款、设计与计算记录、现场报告、项目往来通信及专家证据,以确定工程师的责任范围以及所称损失的技术成因。
我们既代理就过失索赔进行抗辩的工程专业人士,也代理就工程工作所致损失提出索赔的当事人。此类事项通过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诉讼、仲裁及协商解决等途径处理。
我们提供的专业责任服务
以下按促使客户前来寻求协助的问题,对本业务领域的工作进行分类。
设计索赔主张图纸或计算未达到一名合理工程师应有的标准。我们对照图纸盖章时有效的规范要求以及工程师当时可获得的信息,检验该项主张。项目日后出现故障,本身并不足以证明存在专业过失。
施工开始前,备案注册专业人员(registered professional of record)会在 Schedule B 保证函上盖章,并承诺对工程进行现场审查。竣工时,Schedule C-B 则涉及工程是否实质符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建筑规范》(BC Building Code)。我们对照现场报告、工地照片及项目记录审查这两份保证函,并将现场审查义务与监督承包商施工的责任加以区分。
岩土报告和折旧报告可能会被并未委聘该工程师的当事人所依赖。我们的审查从报告所述目的、报告的局限性以及工程师可获得的信息着手。我们评估所称的依赖是否属于工程师所承担义务的范围。
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害诉讼可能将工程师与承包商、业主及其他项目参与方一并列为被告。我们曾在金额达数百万元、涉及过失设计及施工监督指控的人身伤害索赔中代理专业工程师。我们评估相互冲突的专家证据、工程师的责任范围,以及被告之间的任何分担或补偿索赔。
若沉降、开裂或其他建筑损坏据称源于结构或地基设计,我们代理业主及开发商。我们将可能存在的设计问题与土壤条件、施工工艺、后期改动及维护保养加以区分,再据此确定责任方,并评估各方对损失应承担的份额。
我们在涉及渗水及建筑围护结构失效的索赔中代理分契物业法团及业主,包括入住多年后才发现的缺陷。本所律师会结合任何新房质保索赔,审查顾问的设计及现场审查记录。我们亦会确定可能影响追偿的时效及质保期限。
施工期间发现的设计问题可能需要重新设计、导致施工中断,并引发相关的工期延误索赔。我们对照具体的设计问题及其被发现的日期,评估重新设计费用、停工待命费用及其他所主张的损失。我们亦会将这些费用与业主或其他项目参与方新增的工作范围加以区分。
保险公司在赔付财产险或建筑工程一切险(builders risk)损失后,可能向据称造成损害的工程师或其他顾问追偿。我们处理代位求偿索赔,并在一开始便评估项目合同(包括任何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条款)如何影响保险公司的追偿权。
面临索赔的工程师可能对承包商、分包顾问或其他项目参与方享有分担或补偿索赔。我们根据合同、指控内容及现有专家证据,评估应追加哪些当事方,并关注归属于各参与方的责任。
涉及多个项目参与方的工程索赔,往往需要法院在各方之间分配过错。连带责任亦可能影响单一被告最终须支付的金额。我们在构建责任抗辩的同时构建过错分摊主张,使证据既涵盖工程师的行为,也涵盖其他各方的责任。
在建筑工程诉讼中被起诉的工程师,可能对项目其他参与方享有分担索赔。《时效法》(Limitation Act)第16条为此类索赔另行规定了发现规则。我们在初步评估抗辩时即确定分担问题及适用日期,而非等到基础诉讼推进之后。
我们处理总顾问与分包顾问之间的争议,包括因业主指称分包顾问所设计的工作存在缺陷而产生的索赔。我们审查分包顾问协议,以确定责任分配、适用的补偿条款以及任何合同上的责任限制。
许多工程争议涉及工程师受委聘承担哪些工作的分歧。我们依据已签署的协议、修订文件及项目往来通信确定服务范围,尤其是在项目期间职责有所变化的情况下。我们对照该范围评估所称的疏漏,同时考虑就明显危险发出警示的任何独立义务。
包括 ACEC 31 和 CCDC 31 在内的标准顾问服务协议,可能按金额、时间或索赔类型限制责任。我们审查这些条款的措辞及可执行性,并在其可能对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或索赔价值产生重大影响时尽早提出。
合同中的补偿条款可能产生超出专业责任保险通常承保范围的责任风险。本所律师会将顾问服务协议与保单条款进行比对,以识别可能不在承保范围内的合同义务。我们亦会审查影响间接损失及其他类别损害赔偿的弃权与免责条款。
追讨未付工程服务费的索赔,可能遭遇服务存在缺陷的指控。我们在程序启动之前,将费用索赔的价值与过失反诉可能带来的责任风险进行权衡。对于暂扣付款的业主,我们审查所称的缺陷以及支持暂扣金额的证据。
专业责任保险单通常要求及时通知索赔,也可能要求通知可能引发索赔的情况。延迟报告索偿要求或潜在索赔可能影响承保。我们审查保单的通知要求,并协助向保险公司报告相关事项。
一项诉讼程序可能同时包含受保与不受保的指控,尤其是在过失索赔与费用争议或合同补偿条款并存的情况下。在承保存在争议或需要分割时,我们就权利保留问题及抗辩费用的处理向工程师提供意见。
工程公司可能因其免赔额或超出可用保单限额的金额而承担直接责任风险。我们结合潜在的连带责任及可用的合同保护措施评估该风险。该分析亦为公司在和解磋商中的立场提供依据。
专业责任索赔常常取决于有关适用注意标准及损失技术成因的专家证据。我们委聘相关工程专业领域的专家,并提供设计档案、现场审查记录及形成充分知情意见所需的其他材料。我们亦会评估对方专家证据在专业领域、事实及方法上的薄弱之处。
建筑缺陷可能在设计或现场审查工作完成多年后才显现。我们在立案时即确定适用的时效日期,包括一般的发现期间、《时效法》规定的十五年最长时效期间,以及顾问服务协议中任何合同约定的时限。
民事过失索赔与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工程师与地球科学家协会(Engineers and Geoscientists British Columbia)提出的投诉,可能源自同一项目。我们协调工程师在两项程序中的立场,并由本所的EGBC 纪律处分业务处理监管程序。
我们为工程专业责任事项做好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审判的准备,并在顾问服务协议有所要求时做好仲裁准备。我们亦在调解及协商解决中代理客户,所持立场以合同记录、技术证据以及为该争议形成的专家意见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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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C LAW 处理涉及工程设计、现场审查、专业意见、建筑缺陷、财产损害及相关经济损失的索赔。我们的业务包括涉及结构、岩土、机械及电气工程的事项,以及与保证函和其他项目文件相关的事项。
是的。我们为面临专业责任索赔的工程师及工程公司进行抗辩。我们也代理就工程工作所引起的问题提出索赔的业主、开发商、分契物业法团及保险公司。本所律师会评估工程师的服务范围、项目记录、所称的技术失误以及现有的专家证据。
我们审查顾问服务协议、设计与计算记录、现场报告、项目往来通信及专家证据。这有助于确定工程师的责任范围、争议中的技术问题,以及与因果关系和责任相关的证据。
是的。工程专业责任索赔往往需要独立的专家证据。我们委聘相关工程专业领域的专家,并提供评估技术问题、注意标准及所称损失成因所需的项目材料。
可以。民事专业责任索赔与向 EGBC 提出的投诉可能源自同一项目。ATAC LAW 既处理工程责任争议,也设有 EGBC 纪律处分业务。当民事程序与监管程序相互重叠时,本所律师会协调工程师的立场。
公司应核查任何答复期限,保存相关项目记录,并按照保单条款通知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ATAC LAW 可在公司回应相关指控之前,审查索赔内容、顾问服务协议、项目文件及所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