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性业绩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林业许可证转让中的咨询义务要求
省级林木许可证持有人的变更,仍会触发官方(Crown)的咨询义务。ATAC LAW 代理买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撤销了政府对该转让的批准,并将事项发回,以便与一个邻近的原住民族群(First Nation)重新进行咨询。
争议概况
一家林业公司同意从一宗由法院监督的破产出售中,购入一名竞争对手的锯木厂及其省级林木许可证。价格固定,不受后续发展影响,因此不论政府是否批准将许可证转至其名下,该公司均须支付全数款项。在批准下达之前,一个毗邻的原住民族群(First Nation)提出反对。该原住民族群就许可证范围内部分区域持有尚未解决的原住民土地所有权(Aboriginal title)主张,并于多年前与政府订立和解协定,政府承诺随着时间推移,使其在该区域所占的林木份额逐步增加。该原住民族群主张,所有权变更将剥夺原许可证持有人直接向其提供的保障,且无任何替代,并将使其获承诺的林木份额更难实现。
各方立场
政府在未附加任何条件的情况下批准了转让。政府的立场是,其咨询义务处于谱系中较低的位置,因为该决定并未改变许可证本身的任何内容,改变的仅是由谁控制许可证:林木采伐量不变,采伐权不变,亦未创设任何新的采伐权利。按此观点,对该原住民族群主张的潜在影响轻微,而容许各方事后自行达成安排,是合理的处理方式。
该原住民族群持不同看法。该原住民族群主张控制权变更并非中性事件,因为新所有人不受其前手所作承诺的约束,包括按照该原住民族群自身的土地使用规划来安排作业,以及分享其领地内采伐收益的承诺。该原住民族群主张政府除往来信函外,从未回应这些关切,未曾检验转让能否保留先前的承诺,亦未作出任何实质努力推进政府本身关于扩大林木份额的承诺。
买方的立场是,其购买协议已考虑到批准可能不获授予的风险,而有关资产的基础出售并不取决于本争议的结果。
法院裁决
法院要求政府达到高标准的咨询,因为这是政府本身在争议发生前已同意的标准,而政府不能先承诺进行深入咨询,事后又主张较低程度的咨询便已足够。法院否定了更换经营者属中性事件的观点。失去原许可证持有人所同意的保障,对该原住民族群行使其所主张权利的能力构成真实而直接的影响;而政府本身关于扩大该原住民族群林木份额的承诺,也使对该承诺的潜在影响成为一个现实问题,而非臆测性问题。
法院认定,政府只是寄望新所有人与该原住民族群自行解决问题,从未提出条款、探讨为批准附加条件,亦未促成双方直接对话。法院指出,在从未交谈或会面的人之间往来信函,难以在谱系较深的一端实现真正的咨询。与此同时,法院否定了该原住民族群企图全盘否决转让的论点;在咨询中持坚定立场,并不等同于阻挠咨询。
法院撤销了政府的批准,并将事宜发回,在妥善咨询后重新作出决定;此举对业务的基础出售并无影响,该出售不论许可证结果如何,均按其自身条款成立。法院未针对买方作出任何诉讼费用命令。
给受监管权益的买方及政府决策者的要点
- 不论监管机构是否批准均固定价格的购买协议,可保障买方免于交易被解除,但无法保障该批准本身不被撤销并发回重新决定。
- 对于在同一区域享有权利的第三方而言,受监管许可证项下的所有权变更并非中性事件。原持有人在许可证以外所作的承诺,例如收益分享或作业保障,并不会随许可证转移至新所有人;而忽视这一缺口的监管机构,其批准日后可能被推翻。
- 政府本身过往的承诺会提高其须达到的标准。已同意较高程度咨询的监管机构,一旦争议诉诸法院,便不能退而援用较低的标准。
- 信函及电子邮件不能取代直接接触。完全建立在往来函件之上、双方之间从未会面的咨询记录,不论书面记录多么详尽,都容易招致程序有所不足的认定。
本次申请的结果取决于政府本身先前的承诺,以及法院在本次申请中所掌握的记录。不同的咨询记录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
ATAC LAW 在 行政与监管争议中代理买方及政府决策者,包括在具争议的咨询程序之后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
本案承办律师: Gurpal Sandhu,ATAC LAW 律师,代理买方。
